关于中国1∶100万数字地貌制图分类方案与制图规则问题的再讨论[C]

2013 
针对中国1:100 万数字地貌制图分类方案与制图规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进一步的剖析,再次提出了改进建议,并根据改进建议进行了编图改进试验和对比,认为改进图较之原图能更好、更真实地反映地貌实况。文章认为,“保持山地完整性”这一制图要求所存在问题的本质是没有正确区分地貌类型与地貌实体,没有明确地貌制图的对象是地貌类型而不是地貌实体,没有注意到地貌类型与地貌实体在尺度级别不同、划分标准不同时可能存在的的差别;低山、中山、高山等名称含义模糊、易生歧义,且常使制图结果出现与实地观感相悖的情况,不宜在分类方案中使用;“允许对海拔和起伏度分级标准上下浮动”会使制图成果在不同区域间缺乏可比较性,降低成果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改进建议是:建议除第零层以外,其余各数据层的编绘过程不再强调“保持山地完整性”原则,而改为强调“保持地貌类型单元的完整性”;在基本地貌类型分类方案中不再使用低山、中山、高山、极高山这类名称,而改为使用低海拔山地、中海拔山地、高海拔山地、极高海拔山地这样的名称;编制过程应要求海拔和起伏度分级标准始终保持全国统一,或改为采取按各地实际的山地垂直植被带或山地垂直气候带来划分海拔等级的地貌分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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