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nefits of Disclosing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es: Evidence from Taiwanese Banks

2020 
依據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銀行業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行,本研究以2001年至2014年之銀行業為觀察值,探討內部控制缺失揭露之效益。銀行揭露內部控制缺失雖然反映其營運流程有所缺失,但同時也顯示其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努力,因而市場可能給予正面評價。在控制內生性之後,內部控制缺失之揭露與銀行股權之市場價值呈現正向關聯,而考量內部稽核品質或銀行併購等因素之可能影響後,實證結果維持不變。本文顯示當銀行努力辨認與揭露內部控制缺失時,投資人認為其努力是有價值的,此結果不僅支持主管機關之揭露政策,也鼓勵經理人誠實報導企業之內部控制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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