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域(广西段)三年禁渔期效果评估

2015 
珠江水域自2011年起开始实行禁渔期制度,每年4月1日至6月1日禁渔。为了解禁渔期对鱼类资源的修复效果,自2011年禁渔期开始起,在广西重要禁渔江河设置调查采样断面,收集渔民每年3月份和6月份每天的渔获物数据,对渔获物的结构、捕获量及多样性等数据变化进行分析评估。渔民的捕捞方式以网捕为主,辅以钓捕和笼捕。3年共调查14个断面,59户渔民,总计110个月2 798 d,捕获的鱼类4目10科29属34种,共18867.85 kg,其中鲤形目鱼类占总种数的55.88%。实行禁渔期后,江河渔业资源呈现增加趋势,66.67%的断面后一年度的日均鱼类捕获数量比前一年度高,53.85%的断面后一年度的日均鱼类捕获质量比前一年度高。但3个调查年度捕获的鱼类种类数变化不大,不到广西鱼类种类数量的1/10,Shannon-Weiner多样性指数低至1.560。调查结果表明,禁渔期制度已初见成效,但效果有限,每年2个月的禁渔期无法改变江河鱼类资源枯竭问题,应通过延长禁渔时间、限制捕捞、人工增殖等手段多层面开展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才能达到有效修复渔业资源及渔业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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